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二期) 光伏组件补充采购招标公告
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二期)
光伏组件补充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BZZHEQ-ZJ-202402-01
招标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学西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名称 | 滨州沾化区2G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 |
联系方式 | 水电十局: 联系人:刘星星手机:13688164258邮箱:liuxx-sd10@powerchina.cn |
十一科技: 联系人:温艳秋手机:15198722364邮箱:wenyanqiu@edri.cn | |
中化学西南公司: 联系人:魏征伟 手机:13982292845 邮箱:382724181@qq.com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范围 | 包件01:200MW、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75Wp光伏组件采购(本次招标为本项目二期补充采购暂估容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含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交付安装指导、调试、培训、验收、相关现场服务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本次招标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十局”)、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中化学西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学西南公司”)三家单位联合招标,招标量为二期项目补充采购需求量,招标完成后根据三家单位各自需求量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
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 |
投标报名 | 按《投标邀请函及报名确认函》要求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投标邀请函要求时限报名视为不参与投标。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30日内有效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1、纸质版(一正一副)和电子版(提供U盘,贴标签标注公司名称,U盘内容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制word文档),投标文件需密封。 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2 投标文件格式》样本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3、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须分开编制。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名称,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投标。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中化学西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 开户帐号:51050189083609006666 5、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开标完成后应及时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盖章件等招标人所需资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人提供《附件3 合同样本》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递交 | 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西芯大道26号中化学西南公司2楼227会议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
投标时间及流程 | 1、2024年2月21日10:00,投标人到达标书递交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第一轮报价。递交完成后暂离开会议室,2024年2月21日10:20招标人公布第一轮开标排名,仅公布排名,不公开各单位报价。 2、2024年2月21日10:40投标人递交第二轮报价单(报价单须盖公章或授权投标人签字加按手印),投标人未按时递交二轮报价单的视为不作二次报价。二轮报价单递交完成后,招标人不再公布排名和报价,投标人可自行离开。 |
开标秩序 | 1、招投标现场投标人应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喧闹。 2、开标现场不得录音,不得使用手机拍摄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人驾驶车辆有序在停车场及周边停放,不得阻碍交通。 4、投标人应按时抵达开标现场,超时不得中途进入开标现场。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满分100分,资信部分20分、商务报价部分45分、技术部分35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五家及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少于五家时以全部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100% |
资信评分标准 (20分) | 综合实力(12分):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技术实力、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内容酌情打分,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12分)。 |
管理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项或者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均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认证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业绩(5分):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累计每增加 100MWp 的光伏组件供货业绩得1分(不足 100MWp 不计分),满分5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商务报价评分标准(45分) | 投标报价(35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五家及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少于五家时以全部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1)偏差率≤0,报价部分得分=35分。 (2)偏差率>0,每偏差1%扣1分,不足1%按1%计,报价部分得分=35-扣分分值,扣完为止。 (3)付款方式与招标要求不一致,招标人根据偏离情况扣5-10分。 |
交货期(5分):投标人承诺交货期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5分):满足招标要求的14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得5分,质保期每少一年扣2分。 | |
技术评分标准 (35分) | 货物技术性能响应程度(20分):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具备产业垂直一体 化、技术要求)的满足性、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等内容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 20分,良15分,一般10分,不响应得0分。对于高于现有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的可酌情加分,不超过2分。 |
投标货物的材料质量、寿命情况(10分):对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材料质量、寿命情况等内容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10分,良6分,一般2分,未提供得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综合评比后酌情打分,优5分,良3分,一般1分,未提供得0分。 | |
其他说明 | 1、本次招标为三家单位联合招标暂估总量,招标完成后,投标人根据各家需求量分别进行采购合同签订,各方合同样本详见附件3。 2、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并按交货期要求供货的,将被中国化学、水电十局、十一科技及相关单位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同时将对项目工期造成的影响上报业主。 |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十一科技、水电十局、中化学西南公司招标编号:BZZHEQ-ZJ-202402-01物资名称:光伏组件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包件01 | N型光伏组件 | 单晶硅双面双玻575Wp | MW | 200 | 10万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山东滨州沾化 | 下订单7日内陆续交货。 |
三、其他要求
(一)质量要求
按《附件1 光伏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
(二)投标人应提供资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图纸
2.备品备件清单;
3.设备及部件说明,包括:设备的供货范围、结构、原理、详细性能、特性及参数等;
4.设备的安装说明,包括现场的吊装、装配;
5.设备调试说明;
6.维修和保养说明书;
7.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装运等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的清单;
8.监造和工厂检验计划,包括工厂检验测试项目;
9.本次招标要求的其它资料。相关费用及包装
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投标单位单位承担。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包装标准按照符合保护产品质量及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野蛮搬运的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必须坚固、牢靠,并有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
(三)报价
本期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报价包含备品备件及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跳线等一切费用。
(四)交货周期
本期货物交货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31日完成N型200MW组件交货,日均供货需平均。合同签订后,卖方根据买方发出每批订单后7天内货到现场,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期内无法满足投标包件货物总数量供应的,应明确该交货期内能够供应的最大交货量。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每批订货货物总金额的 20%,卖方需提供履约保函,卖方在买方支付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料的相关证明;(履约保函时效为:预付之前开具到试运验收通过后1个月,比例10%。)
2.到货款:每批货物到货15天内卖方开具本批次发货货物总金额 10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买方。每批货物到现场 45 天内,买方支付本批到货货物总金额的 50%;
3.验收款:每批货物对应项目试运验通过后支付本批货物总金额25%;
4.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无息支付,买方向卖方支付当期全部货物总金额5%的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开始计算前一个月,可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质量保函。银行质量保函期限开具两年,可一年一开,保函一年期到期后再续开)。
5.质保期:自整体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之日起14年;
6.以上款项付款方式为:100%融和e链或业主出具相关商业汇票(账期为6个月内)。
7.发票类型:税率为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